日前,省物价局下发了《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石洋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通知》:石羊河流域内污水处理费2008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不低于0.80元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严格执行全省农业排灌电量基数控制管理政策,对石洋河流域通过提高地下水提灌电价来提高井灌水价;要落实水资源费政策,按照《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》(2003年省政府第4号令)的规定,水资源费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,工业、经营城镇生活用水地表水0.10元/m3,地下水0.15元/m3,农业灌溉用地下水0.01元/m3,没有开征的市县从今年起开征,没有执行到位的要落实到位;石洋河流域要加大环境价格改革的力度,流域内污水处理标准,2008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不低于0.8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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