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乡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
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家生态县建设步伐,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开展镇乡、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目标
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、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,坚持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、生态化原则,整合社会资源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,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力争到2010年,我县80%的镇乡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(站),镇乡(街道)建成区外30%的农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。
二、治理模式
根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情况,合理规划建设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(站)。凡能纳入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(站)的村庄,原则上纳入镇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网;不能纳入的,根据村庄人口、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合适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。在村庄的选点上,优先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区、旅游区内及创建生态村、示范村、整治村等村庄。
(一)无动力厌氧治理模式。农户生活污水(厨房、厕所、畜禽、洗涤)经各户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,统一接管纳入无动力厌氧处理系统,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排放。此模式适宜于地势较为平坦,农户居住比较集中的村庄。
(二)小型沼气池治理模式。农户生活污水(厨房、厕所、畜禽、洗涤)通过管道网络、格栅井收集汇流至沼气池,经酸化沉砂、厌氧发酵处理后排放。沼液、沼气分别用于农户的生产、生活。此模式适宜于农户未建三格式化粪池、居住比较分散,不宜统一铺设集污管网的村庄。在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户一池或联户建池的模式。
(三)湿地治理模式。农户生活污水(厨房、厕所、畜禽、洗涤),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,再进入湿地处理系统经植物吸收,通过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的协同作用,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。此模式适宜于地势有一定落差并有建设人工湿地系统场地的村庄。
(四)微动力好氧治理模式。工业废水经格栅、沉砂池等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好氧池,经曝气、沉淀处理后排放。此模式适宜于有少量工业废水排放的村庄。
三、资金奖励与职责分工
为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,采取以奖代补政策,推进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(站)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。
(一)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(站)建设实行项目管理,污水处理厂(站)由县水务集团投资建设。镇乡政府负责土地征用、政策兑现等前期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。镇乡范围内的集污管网由镇乡负责建设,其中主干管材料由水务集团负责提供。
(二)经申报批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,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造价的60%予以奖励,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。单个工程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。
(三)镇乡(街道)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,组织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验收后的运行管理。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。
(四)县农办负责村级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协调、规划制定、年度计划安排、项目申报、督查考核、工程验收、资金划拨等工作。县农林局、县环保局负责技术指导,县财政局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监管,县发展改革局、县规划局、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。
四、加强领导
县成立镇乡、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县农办),各镇乡(街道)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,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综合管理考核内容,各镇乡(街道)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加以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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